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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过户给老公,有没有我的份

婚前买房,婚后过户给老公,有没有我的份

一、婚前买房,婚后过户给老公,有没有我的份

在此情形下,通常无法保障您享有相应份额权益。

由于您在婚姻缔结后将

个人婚前购置的房产无偿转让予丈夫,这通常被视为您对该房屋所有权的自主决定,而相应产权亦因此转移至丈夫名下。

然而,如若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番产权的转移非属自愿行为,或是双方之间另有约定条款约束,那么上述结论则可能需要重新审视。

二、婚前买房,婚后下的房产证,离婚怎么分

关于婚前购置房产,婚后获颁房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的法律探讨 当夫妻一方在结婚前购买房屋并在婚后获得产权证明时,有几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若该房屋为全额支付购得并且仅有购买者的姓名登记在房产证上,那么可以被认定为该方的私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婚姻关系破裂后,也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在恋爱期间由单方面支付房屋首付款,然而在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尽管房产证上只记录了其中一方的姓名,但这并不影响其所有权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仍然归属于登记方,而另一方则有权就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主张相应的权益。

最后,如果房产证上同时记载了两位购买者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如何分割房产,或者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买房,婚后还房贷,离婚时会怎么分割

在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共同承担房贷还款义务,离婚时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承担房贷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

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应当登记在支付首次购房款项的一方名下。

若在离婚诉讼中双方未能就该财产达成有效的分配协议,则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将此不动产判予产权登记的其中一方,而剩余未偿付的贷款则视作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我们探讨婚前买房婚后过户给老公有没有自己的份这个问题时,我们要明白这背后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例如,如果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且过户行为是明确的赠与老公个人,那可能房产就没有自己的份额。但如果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的过户,或者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老公个人的情况,可能房产还是有自己的权益的。另外,在房产过户后,如果涉及到房产的增值部分或者房贷偿还等情况,又会对房产的权益划分产生新的影响。你是否对自己在这种房产变更中的权益感到困惑?如果对于婚前房产婚后过户后的权益归属、增值部分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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